公告显示,天合光能作为原告分别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阿特斯,688472.SH)、被告二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07亿元、4.51亿元(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